基于全球供应链及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的考虑,多数企业涉及大量的跨境交易。实际上大多数的交易会同时涉及服务业务。“营改增”后,曾经免税的业务模式需要重新界定。
2013年7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贯彻落实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 公告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的主体资格、软件企业的收入总额、获利年度、企业研发费用的计算口径都进行了明确规定。